[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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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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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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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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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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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6-06-24~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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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二)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1.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5.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6.依法停止任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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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協助校園安全環境清理及植栽花草維護工作及其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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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市向陽街1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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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口試,以成績最高者錄取聘用。
(一)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口試順序於口試當日,於現場公告。
(三)口試人員依序應試。
(四)現場連續三次叫號不到,以棄權論。
(五)甄選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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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1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2時0分(報到與口試)。
甄試報到地點: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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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及地點時間:115年6月29日上午9時至12時,逾時不候。
地點:本校總務處(彰化市向陽街168號)。 -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委託報名為準,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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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一)以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為準,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繳交報名表一份(最近3個月內正面半身脫帽二吋光面照片2張,背面書寫姓名,一張貼於報名表,一張貼於准考證)。
(三)繳交履歷表一份(最近3個月內正面半身脫帽二吋光面照片1 張貼於履歷表上)及簽具具結書一份。
(四)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五)繳交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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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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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正取1名,備取2名。
錄取人員應於接到校方通知後3日內報到,不依規定報到者,視同棄權,遺缺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備取人員,自榜示之日起,5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
錄取公佈依甄選結果於本校網頁公告甄選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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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本校總務處 事務組長 王先生(聯絡電話:04-7635888#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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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每日上班4小時(8:00~12:00或13:00~17:00)。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請勿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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