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遷調作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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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調機關彰化縣彰化市平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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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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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綜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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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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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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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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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6-07-24~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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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本縣各級學校同職務列等之現職幹事。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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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一)勞保、健保(含勞工、代理、代課教師等)加退保、收據製作及各項收費事宜。
(二)年度財產盤點、協助財產及物品登錄、呈報各項財產增減變更及登記報表填報。
(三)協助辦理代課(含兼課、支援、短代等)教師薪津、鐘點費核算、收據製作及收費等工作。
(四)約用人員薪資、年終獎金清冊製作、報表填報。
(五)收發郵件、包裹。
(六)運動會、畢業典禮等活動代收獎品、禮品及寄發收據、謝函等工作。
(七)擔任教師晨會、行政會議、校務會議等全校性會議記錄。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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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平和國民小學(500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4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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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一)一律通訊報名,請檢具下列資料並依序以長尾夾夾妥。
(1)「彰化縣各級學校職員職缺遷調(移撥)資績評分表」(表末請記得簽名)。
(2)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請黏貼照片,表末請記得簽名)
(3)公務人員現職及歷任職務派令及審定函影本。
(4)考試或訓練及格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6)最近5年考績、獎懲、終身學習研習紀錄(得由人事系統產製)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如無免附)、英語能力證明(如無免附)。
※以上全部證件影本均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備查,請申請人加註「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影本抽存不予退還,未繳交者該項分數不予採計,案經陳報後不得補件 。
※應徵人員參加本校遷調,資績計算之最近5年期間為110年7月24日至115年7月23日止,並以「同職務列等」之合格實授職務期間為限。
(二)本職缺預計於115年8月12日出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報名截止日期:115年7月30日(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應徵資料請寄至500008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450號,平和國小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幹事。
(四)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唐主任04-7222355#17
(五)錄用人員由本校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學校辦理商調。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依各該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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