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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調作業公告

  • 遷調機關
    彰化縣鹿港鎮草港國民小學
  • 官職等
    師(三)級
  • 職系
  • 職稱
    護理師
  •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
    鹿港鎮
  • 上網期間
    2025-10-22~ 2025-11-03
  • 資格條件
    1.由彰化縣政府所屬學校之正式護理人員遷調,並以14班以下學校之正式護理人員優先,請有意願者於114年11月03日前依限遞件申請。
    2.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有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以機要人員任用之人員)。
    3.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4.熟悉電腦辦公室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
    5.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6.無涉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
  • 工作項目
    1.辦理學校各項衛生保健業務。
    2.辦理學生保健業務。
    3.辦理校園師生緊急傷病處理。
    4.協助推動健康促進相關業務及活動。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草港國民小學(彰化縣鹿港鎮頂草路四段251號)
  • 聯絡方式
    1.具下列資料並依序以長尾夾夾妥:
    (1)彰化縣各級學校職員職缺遷調(移撥)資績評分表及證件資料檢核(表末請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於A4同一面紙上)。
    (3)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請黏貼照片,表末並請簽名)。
    (4)最高學歷證書。
    (5)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採證照者不計)。
    (6)護理師證書。
    (7)公務人員現職及歷任職務派令。
    (8)現職及歷任職務審定函。
    (9)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等證件。
    (10)英語能力證明。(如無免附)
    2.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林主任(04)7712834轉713。。
    4.應徵資料請於114年11月03日(星期一)前掛號郵寄至彰化縣鹿港鎮頂草路四段251號,彰化縣鹿港鎮草港國民小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護理師;為落實節能減碳之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若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惟應徵個人資料表除外),可附回郵信封並貼妥郵資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報名證件影本,留存本校應徵資料保存候補期間後依規定註銷。
    5.初審合格者,依應徵人員所填「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所附電子郵件信箱及電話通知應試。
  •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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