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遷調作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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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調機關彰化縣鹿港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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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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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綜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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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戶籍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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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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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鹿港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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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5-06-27~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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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1.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現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
工作項目1.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彰化縣鹿港戶政事務所(含秀水、福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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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1.一律通訊報名,請檢具下列資料並依序以長尾夾夾妥。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請黏貼照片,表末請記得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審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如無免附)。
以上全部證件影本均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備查,請申請人加註「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影本抽存不予退還,未繳交者該項分數不予採計,案經陳報後不得補件 。
2.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視應徵人員之多寡或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3.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首頁 > 徵才資訊 > 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4.報名截止日期:114年7月2日(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應徵資料請寄至505024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292號,彰化縣鹿港戶政事務所人事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戶籍員。
5.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聯絡人:陳小姐,(04)7773744分機16。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