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遷調作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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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調機關彰化縣立溪湖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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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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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綜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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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幹事(預估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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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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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溪湖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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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4-12-18~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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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1.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本縣各級學校同職務列等現職幹事。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1.辦理本校總務處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彰化縣溪湖鎮東寮里彰水路四段60號。(彰化縣立溪湖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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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1.一律通訊報名,請檢具下列資料並依序以長尾夾夾妥:
(1)彰化縣各級學校職員職缺遷調(移撥)資績評分表(請至彰化縣政府人事處網站「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任免/遷調/銓審/教師敘薪-各級學校職員職缺遷調及移撥-下載彰化縣各級學校職員職缺遷調(移撥)資績評分表」下載表格並填妥)。(表末請記得簽名)。
(2)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請黏貼照片,表末並請簽名)
(3)考試或訓練及格證書影本。
(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5)公務人員現職及本校「同職務列等」之合格實授職務期間歷任職務派令及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獎懲、終身學習研習紀錄。(得由人事系統產製)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如無免附)、英語能力證明(如無免附)。
※以上全部證件影本均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備查,請申請人加註「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影本抽存不予退還,未繳交者該項分數不予採計,案經陳報後不得補件。
※應徵人員參加本校遷調,資績計算之最近5年期間為108年12月18日起至113年12月17日止,並以現職及本校「同職務列等」之合格實授職務期間為限。
2.報名截止日期:113年12月24日(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應徵資料請寄至:514004彰化縣溪湖鎮東寮里彰水路四段60號,溪湖國中人事室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幹事」。
3.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邱主任(04)8852132分機115。
4.經錄用人員由本校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學校辦理商調。
5.本公告未盡事宜,依各該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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