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衛生局
  • 職稱
    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 名額
    正取17名(備取17名)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4-06-26~ 2024-07-03
  •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三)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二、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 工作項目
    辦理社區精神病人或自殺個案關懷訪視之相關業務、依據個案需求提供相關資源連結(衛政、社政、勞政、教育等資源)及轉介、輔助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衛生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或經本局調派支援之地點。
  • 甄選方式
    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 報名時間及地點
    即日起至113年7月3日止。
  • 報名方式
    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收(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關懷訪視服務業務之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 報名應攜帶證件
    檢附履歷表、自傳、畢業證書、專技證書及相關經驗證明等文件影本,1式4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 應試應攜帶證件
    國民身分證。
  • 錄取方式
    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7名、備取17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 錄取公佈
    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 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4-7060370分機736。
  • 其他
    一、聘用期間:錄取後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依據「113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以約聘6等2階296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1,528元整;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者,則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3,773元整。另享有危險津貼每人每月新臺幣700元整及年終獎金。
    三、諳電腦操作,具Excel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四、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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