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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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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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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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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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埤頭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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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6-11-06~ 202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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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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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一.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審查核發。
二.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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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埤頭鄉公所(彰化縣埤頭鄉斗苑西路1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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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本次採書面審查資格,並得擇優通知初審合格人員參加甄選;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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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一、面試日期:另以電話通知日期、時間
二、地點: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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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及地點一、時間:民國115年11月6日~115年11月10日(以郵戳為憑)
二、地點: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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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親送(文件請送至1樓收發櫃台)或以掛號寄送報名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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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請自行下載「彰化縣埤頭鄉公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報名表」填妥相關資料,併附以下證件: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證照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親送或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彰化縣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書記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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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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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正取1名,備取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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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徵才資訊/徵才錄取公告公佈,並以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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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紀小姐04-892211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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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二)僱用待遇:薪資以約僱三等23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為3萬1,993元整
(三)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為徵才需要本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蒐集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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