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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 職稱
    臨時約僱人員
  •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6-11-05~ 2026-11-09
  •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汽車及機車駕照,並具實際駕駛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縣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稽查。
    (二)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建置維護。
    (三)配合監警聯合執行學生交通車路邊安全檢查維護工作。
    (四)辦理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面向計畫及預算補習班相關考核項目之業務。
    (五)補習班公安講習、公共安全稽查之複查業務。
    (六)短期補習班消費爭議案件。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 甄選方式
    (一)請應徵者投送個人履歷及相關文件,採先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再行通知面試。
    (二)面試總分100分,評分項目為工作經驗及專長40%,對所問問題之認知30%,對工作期許及心態20%,服裝儀容及態度表現10%。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及時間:115年11月10日(星期二)上午11時。
    (二)地點:彰化縣政府7樓教育處會議室
    (三)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 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自115年11月5日至115年11月9日止
    (二)地址:500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許小姐)
  • 報名方式
  • 報名應攜帶證件
    (一)簡式履歷表(3份,請於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 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3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份。
    (四)汽車及機車駕照3份。
    (五)證照、工作證明3份(無則免附)。
    備註:
    (一)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製作,一式3份,並依序裝訂(如需退還資料請於履歷上方空白處註明(另約時間取回,不另行寄還),應試當天請攜帶正本供驗。
    (二)報名資料倘有不符,將列為不合格件。
    (三)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資料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 應試應攜帶證件
    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駕照、證照、工作證明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 錄取方式
    (一)依總分排名錄取正取1名及備取人員2名。
    (二)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服務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 錄取公佈
    錄取名單於甄選完畢後公佈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person.chcg.gov.tw/latestevent/index?Parser=9,5,18),並另以電話通知。
  • 聯絡人及電話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許科員,電話:04-7531839
  • 其他
    (一)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二)僱用待遇:每月296薪點,新臺幣4萬1,174元。
    (三)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四)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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