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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 職稱
    約僱人員
  • 名額
    正取2名(備取各2名,共計4名)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6-09-23~ 2026-09-30
  •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立案之大學畢業,且有實務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二、具有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曾於公務機關服務年資滿1年以上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約僱人員1
    一、全縣特教行政支持網絡橫向連結,資源中心整體後端營運與資訊維護。
    二、適性輔導安置業務、巡迴組長會議及聯繫會報。
    三、更新特教網資料及特教年報業務。
    四、特教(含鑑安)及資優資源中心庶務工作。
    五、辦理特教班設施設備及教材教具經費審查與核銷。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約僱人員2
    一、學諮中心行政統籌與跨網絡協調聯繫總窗口。
    二、兒少保事件行政工作及後續學生輔導相關工作。
    三、中心財務與經費管理及相關庶務工作。
    四、專業督導與團體業務支援。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及其相關辦公中心
  • 甄選方式
    一、請應徵者投送個人履歷及相關文件,採先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再行通知面試。
    二、面試總分100分,評分項目為工作經驗及專長40%,對所問問題之認知30%,對工作期許及心態20%,服裝儀容及態度表現10%
  • 甄選日期及地點
    115年10月7日(星期三)下午3時30分於彰化縣政府7樓民政處會議室
  • 報名時間及地點
    自本簡章公告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送達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 報名方式
    請將下列報名應檢附資料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共需繳交1式3份),送達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 報名應攜帶證件
    一、簡式履歷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並貼有二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張),請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首頁>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約聘/約僱/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其他相關文件,如證照、服務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 應試應攜帶證件
    繳交身分證件正本,驗後發還。
  • 錄取方式
    正取2名,備取各2名,共計4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 錄取公佈
    錄取人員將於甄選完畢1個月內公布於彰化縣政府網站,公布正取2名、備取各2名,列冊候用,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選錄取資格。錄取者於接到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至服務單位辦理僱用手續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 聯絡人及電話
    陳嬿妃專員(04)7531859
  • 其他
    (一)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二)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待遇薪資每月薪點280/新臺幣3萬8,948元計酬。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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