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彰化縣溪湖地政事務所
-
職稱約僱人員(代理書記三等A620100)
-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溪湖鎮
-
上網期間2026-09-22~ 2026-09-29
-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有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法規任用限制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限制者,不得報名。
-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地登記櫃檯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溪湖鎮大公路99號
-
甄選方式
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試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日期:以電話另行通知面試日期及時間。
(二)甄選地點:彰化縣溪湖鎮大公路99號。
-
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115年9月22日起至115年9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彰化縣溪湖鎮大公路99號。
-
報名方式
通信報名或親送本所
-
報名應攜帶證件
(一)簡式履歷表(1份,請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首頁t;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約聘/約僱/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證照、工作證明(無則免附)。
(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
應試應攜帶證件
國民身分證正本
-
錄取方式
擇優錄取符合資格者,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
錄取公佈
於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區公佈
-
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謝先生,04-8813119分機210
-
其他
(一)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二)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待遇薪資每月240薪點/33,384元計酬,約僱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票,俾利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