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衛生局
  • 職稱
    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 名額
    正取4名(備取4名)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6-11-06~ 2026-11-11
  •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二) 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三) 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四) 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二、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 工作項目

    辦理社區精神病人或自殺個案關懷訪視之相關業務、依據個案需求提供相關資源連結(衛政、社政、勞政、教育等資源)及轉介、輔助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衛生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或經本局調派支援之地點。

  • 甄選方式

    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 報名時間及地點

    即日起至115年11月11日止(以郵戳為憑)。

  • 報名方式

    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收(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精神疾病社區關懷訪視服務業務之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 報名應攜帶證件

    檢附履歷表、自傳、畢業證書、專技證書及相關經驗證明等文件影本,1式3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 應試應攜帶證件

    國民身分證。

  • 錄取方式

    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4名、備取4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 錄取公佈

    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 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4-7060370分機757。

  • 其他

    一、聘用期間:錄取後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核定,以約聘6等2階296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萬2,742元整;具資格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及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者,則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萬5,052元整。另享有危險津貼每人每月新臺幣700元整及年終獎金。

    三、諳電腦操作,具Excel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四、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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