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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福興鄉管嶼國民小學
  • 職稱
    行政人力
  •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 工作地點
    福興鄉
  • 上網期間
    2026-08-12~ 2026-08-18
  •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無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教育部認定)學校畢業。
    (三)無性侵害犯罪及性騷擾之紀錄者。
    (四)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4.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6.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7.曾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者。
    8.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錄取人員請洽人事室填寫具結書)。
    9.依公務員懲戒法或公務員法規停止任用者。
  • 工作項目
    (一)文書相關業務(如:公文收發文等)。
    (二)庶務類協助工作(如:學校財產管理、勞健保費、教職員加退保等) 。
    (三)協助各處室相關業務(如: 校園教學情境美編設計、學校活動拍攝錄影及影片剪輯、透過學校網頁及社群軟體完成學校活動成果公告、學校活動海報製作、協辦學生家長會業務等)。
    (四)教科書相關行政(如:教科書訂購及分發管理、教師選用樣書管理、教具管理等)。
    (五)協助午餐相關業務。
    (六)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福興鄉管嶼國小(地址: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三段100號)
  • 甄選方式
    (一)甄選方式
    1.第一階段 實務操作:電腦資訊能力(Word、Excel電腦文書作業等),成績占50%。
    2.第二階段 口試:內容包含表達溝通能力、工作經驗、對應徵職務之認知及工作態度,成績占50%。
    (二)錄取方式:由本校依實務操作及口試成績合計總分高低依序錄取;如總成績相同,以實務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惟若報名人員之成績均無法符合本校需求,本校得不予錄取並重新公告辦理甄選。
    (三)錄取人員:錄取人員自到職日起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依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工作態度進行考核,如考核認定不適任予以解僱,依勞動基準法給付資遣費,另給予預告工資(或預告期間)3日,並依相關法規辦理。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日期:民國115年8月18日(二)下午1時30分(請於下午1時20分之前攜帶身分證及甄選證先至總務處辦理報到)。
    (二)甄試地點:本校電腦教室、校史室。
  • 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日期(時間):民國115年8月18日(二)上午8時至12時止。
    (二)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地址: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3段100號(04-7702949#13)。
  • 報名方式
    一律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他人時應填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 報名應攜帶證件
    繳驗相關證件:驗正本、所有證件自行影印乙份交由承辦單位留存
    1. (一)報名表、甄選證及切結書各乙份(如附件,各欄請以正楷詳細填寫清楚明白;報名表及甄選證請貼最近三個月內正面二吋半身脫帽照片)。
    2. (二)身分證、學歷證件(畢業證書)、經歷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繳)、男性之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尚未服役者免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等文件,詳如報名表。
  • 應試應攜帶證件
    民國115年8月18日(二)下午1時30分(請於下午1時20分之前攜帶身分證及甄選證先至總務處辦理報到)。
  • 錄取方式
    由本校依實務操作及口試成績合計總分高低依序錄取;如總成績相同,以實務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惟若報名人員之成績均無法符合本校需求,本校得不予錄取並重新公告辦理甄選。
  • 錄取公佈
    甄選結果當日公布於彰化縣政府徵才公告網站、本校網站及彰化縣教師甄選介聘天地網站,正取1名,備取1名,並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若正取人員因故放棄,將依序電話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 聯絡人及電話
    彰化縣福興鄉管嶼國民小學(總務處),電話:04-7702949*13 。
  • 其他
    1.本公告臚列簡章部分內容,請應徵人員自行參閱本校「115學年度充實行政人力甄選簡章」。
    2.報名甄選人員,請填寫報名表(含相關經歷、專長及簡要自傳)並繳交相關表件、證件資料正、影本,於本校規定之報名日期(時間)至本校總務處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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