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 職稱
    特殊教育助理員
  • 名額
    正取2名、 備取若干名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6-08-10~ 2026-08-21
  •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相關法令所定進用資
    格。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所定不得
    進用為教師助理員或學生助理員之情形。
    (三)具特殊教育、教育、幼兒保育、照顧服務等相關經驗或研習證明者尤佳。
  • 工作項目
    在導師及資源班教師督導下,依特殊教育學生實際需求,協助學生生活自理、上下學、課堂及校園活動參與、安全維護與其他校園生活支持性服務,並配合學校辦理與特殊教育學生支持相關之工作。
  • 工作地址
    彰化市向陽街168號-信義國中小
  • 甄選方式
    面試
    (一)資格審核:學經歷及相關履歷資料。
    (二)面試:口試(含特教專業常識)。
    (三)甄選分數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 甄選日期及地點
    115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2時起
    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 報名時間及地點
    115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
    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 報名方式
    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者須有委託書(附有委託人親筆簽名蓋章)否則不予受理;不受理通訊報名。
  • 報名應攜帶證件
    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後發還)
    (一)填寫報名表一份(黏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另準備2吋照片一張應試證用) 並繳交一式1份個人自傳(至多一張A4大小雙面,不需加封面),以作為口試委員參考資料。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自行下載使用,本校不另行提供。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以A4影印)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相關資經歷證明。
  • 應試應攜帶證件
    准考證、身分證
    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 IC 卡)正本及准考證準時報到。准考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損或遺失,考生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身分證件,向本校申請補發。
  • 錄取方式
    依甄選成績分數依序錄取,甄選分數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 錄取公佈
    於口試後當天下午5時公布於本校網站,錄取人員應於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前至本校輔導室資料組報到,並且攜帶身分證、印章至本校輔導室完成簽約手續,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錄取人員請攜帶身分證影本、良民證及公立或健保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請於報到後7日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檢查,所繳交證件、體檢表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 聯絡人及電話
    04-7635888轉210 輔導室
  • 其他
  • 相關附件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