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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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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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聘獸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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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人;備取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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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員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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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6-05-08~ 202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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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1.大學以上獸醫學系畢業,持有獸醫師證書者。
2.具動物醫院臨床經驗者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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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1.辦理本縣流浪狗中途之家收容動物管理照護、醫療、晶片植入、疾病診療、絕育手術、預防注射、寵物健康諮詢、受傷動物醫療等相關工作。
2.推廣本縣流浪犬貓認領養及生命教育推廣等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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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號(視業務調整彰化縣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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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資料審查及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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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1、日期:另行通知。
2、地點:本所(彰化市中央路2號)3樓會議室。 -
報名時間及地點1、報名時間:即公告日起至民國115年6月7日下午5時截止(若以郵寄方式報名,請自行留意信件抵達時間)。
2、報名地點:本所人事室(彰化市中央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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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親自、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若以郵寄報名請用掛號寄至彰化市中央路2號人事室收〈請自估郵程於截止日前寄達〉並繳交下列證件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證件不齊恕不計分,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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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夾妥:
1、「動物防疫所聘用獸醫師甄選報名表」「個人履歷表(含自傳,格式請以A4直式橫書,請詳填並貼照片)」(請於彰化縣動物防疫所網站「便民服務/文件下載專區-分類列選擇-徵才相關資料-約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請填寫檢附)。
2、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獸醫師證書(以上均附影本)。
※上述資料請自行依序整理編排,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本所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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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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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經本機關審查、面試後符合資格及單位用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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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1、錄取人員公告於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網站。
2、錄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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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1、工作內容:動物保護課曹先生聯絡電話:04-7620774#263
2、甄選事項:人事室:李主任 聯絡電話:04-762077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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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應徵人員檢附證件資料,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獸醫師」,以及日夜間連絡電話,於115年6月7日前寄達(自估郵程)本所;報名信封請逕寄本所人事室收,住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號),請自行仔細核對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聘用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成績優良,次年續聘僱。
3、薪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標準,以六等六階360薪點支給(約新臺幣5萬0,076元整)。
4、初審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備註:
1、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2、應徵者如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職代甄選報名表除外),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
3、本次徵才列備取1名,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以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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