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6-05-07~ 2026-05-13
  •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相關行政經驗者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區大學、補習教育、學力鑑定等終身學習文教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 甄選方式
    (一)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符者恕不通知。
    (二)面試總分100分,評分項目為工作經驗及專長40%,對所問問題之認知30%,對工作期許及心態20%,服裝儀容及態度表現10%。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 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自115年5月7日至115年5月13日止
    (二)地址:500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許小姐)
  • 報名方式
    (一)親自報名:請於報名期間(上班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送至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
    (二)郵寄報名:請用掛號寄至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收【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
  • 報名應攜帶證件
    (一)簡式履歷表(3份,請於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 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3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份。
    (四)證照、工作證明3份(無則免附)。
    備註:
    (一)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製作,一式3份,並依序裝訂(如需退還資料請於履歷上方空白處註明(另約時間取回,不另行寄還),應試當天請攜帶正本供驗。
    (二)報名資料倘有不符,將列為不合格件。
    (三)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資料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 應試應攜帶證件
    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證照、工作證明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 錄取方式
    (一)依總分排名錄取正取1名及備取人員2名。
    (二)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服務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 錄取公佈
    錄取名單於甄選完畢後公佈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就業資訊(網址:http://www.chcg.gov.tw/ch/04job/02gov.asp) ,並另以電話通知。
  • 聯絡人及電話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許淑純科員,電話:04-7531839
  • 其他
    (一)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二)僱用待遇:每月280薪點,新臺幣3萬8,948元。
    (三)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7月30日或提前復職時,約僱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
    (四)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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