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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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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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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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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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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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6-05-07~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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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相關行政經驗者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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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一)辦理社區大學、補習教育、學力鑑定等終身學習文教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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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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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一)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符者恕不通知。
(二)面試總分100分,評分項目為工作經驗及專長40%,對所問問題之認知30%,對工作期許及心態20%,服裝儀容及態度表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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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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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及地點(一)報名時間:自115年5月7日至115年5月13日止
(二)地址:500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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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一)親自報名:請於報名期間(上班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送至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
(二)郵寄報名:請用掛號寄至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收【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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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一)簡式履歷表(3份,請於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 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3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份。
(四)證照、工作證明3份(無則免附)。
備註:
(一)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製作,一式3份,並依序裝訂(如需退還資料請於履歷上方空白處註明(另約時間取回,不另行寄還),應試當天請攜帶正本供驗。
(二)報名資料倘有不符,將列為不合格件。
(三)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資料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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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證照、工作證明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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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一)依總分排名錄取正取1名及備取人員2名。
(二)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服務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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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錄取名單於甄選完畢後公佈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就業資訊(網址:http://www.chcg.gov.tw/ch/04job/02gov.asp) ,並另以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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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許淑純科員,電話:04-753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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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二)僱用待遇:每月280薪點,新臺幣3萬8,948元。
(三)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7月30日或提前復職時,約僱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
(四)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