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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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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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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臨時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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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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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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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6-03-25~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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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具有考古、文化資產相關經驗尤佳)。
2.能吃苦耐勞,且需至縣內各鄉鎮辦理巡查,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能實際上路,且無勞動基準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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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辦理「彰化縣113-115年度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執行考古遺址巡查及監管保護作業與相關業務,並協助規劃翌年考古遺址相關計畫提案申請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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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文化局(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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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1.應徵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參加口試,並由本局組成之甄選委員會進行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2.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30%(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20%(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30%(包括志趣、問題判斷、分析、工作經驗)。
(4)反應能力20%(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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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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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及地點依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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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親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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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意者請至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就業資訊』徵才公告網下載「彰化縣文化局臨時約僱人員報名表」,並檢具最近3個月內正面脫帽半身2吋照片1張(背面請註明姓名及身分證號碼,黏貼於報名表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學歷證明影本1份、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以上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於報名截止日親送或掛號郵寄(115年3月31日17時前送達):彰化市卦山路3號彰化縣文化局人事室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彰化縣文化局臨時約僱人員(彰化縣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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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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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正取1名,得備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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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就業資訊』徵才錄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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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04-7250057轉1833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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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經錄取者先行試用三個月並依據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辦理考核。
二、經費來源不足時,應即終止契約
三、工作待遇: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萬8,948元)
四、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五、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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