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 職稱
    臨時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6-02-11~ 2026-02-26
  • 資格條件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 工作項目
    1.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業務推動相關行政事宜。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或指派之服務地點。
  • 甄選方式
    採口試方式(10分鐘)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 報名時間及地點
    請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送達本府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報名方式
    1.親送: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
    2.郵寄報名:請於115年2月26日前逕掛號(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彰化縣政府勞工處王小姐收(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電話:(04)7532490)。
    3.繳交相關證件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證件不齊恕不計分,亦不退件。
  • 報名應攜帶證件
    1.簡式履歷表(5份,請於人事處首頁>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約聘/約僱/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證照、工作證明(無則免附) 。
    4.國民身分證影本。
    ※以上證件請以A4格式製作,一式5份,並依序裝訂,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
  • 應試應攜帶證件
    國民身分證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 錄取方式
    依總分排名錄取正取1名,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 錄取公佈
    1.錄取人員將公佈於彰化縣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chcg.gov.tw/)。
    2.本府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 聯絡人及電話
    王靜儀(04)7532490。
  • 其他
    (一)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二)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如代理原因經核准延長,則僱用至代理原因消失止(若被代理人復職前1日,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待遇薪資每月新臺幣3萬2,132元整(月薪以231薪點)計酬。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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