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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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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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臨時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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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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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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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6-02-11~ 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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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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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1.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業務推動相關行政事宜。
2.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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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或指派之服務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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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採口試方式(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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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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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及地點請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送達本府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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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1.親送: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
2.郵寄報名:請於115年2月26日前逕掛號(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彰化縣政府勞工處王小姐收(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電話:(04)7532490)。
3.繳交相關證件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證件不齊恕不計分,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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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1.簡式履歷表(5份,請於人事處首頁>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約聘/約僱/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證照、工作證明(無則免附) 。
4.國民身分證影本。
※以上證件請以A4格式製作,一式5份,並依序裝訂,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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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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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依總分排名錄取正取1名,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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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1.錄取人員將公佈於彰化縣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chcg.gov.tw/)。
2.本府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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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王靜儀(04)753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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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二)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如代理原因經核准延長,則僱用至代理原因消失止(若被代理人復職前1日,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待遇薪資每月新臺幣3萬2,132元整(月薪以231薪點)計酬。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