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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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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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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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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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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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6-02-11~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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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畢業者。
二、諳電腦操作Word、Excel及Power point操作能力。
三、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四、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為佳。
五、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依法停止任用。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5.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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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一、勞資休閒育樂活動暨勞工處紓壓活動。
二、企(產)業工會業務、團體協約業務。
三、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歇業事實認定暨爭議業務無違反審核。
四、勞資會議輪派。
五、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計畫。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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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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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擇優通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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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參加甄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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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24日
報名地點:本府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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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親送或郵寄
郵寄報名:請於115年2月24日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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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一)簡式履歷表(5份,每份含學經歷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2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張,請於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
*(三)相關訓練、證照、工作證明影本 (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無則免附)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
*(五)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
◎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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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身分證正本、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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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1.總分須達80分以上,依總分排名錄取。
2.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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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1.錄取人員將公佈於彰化縣政府網站
(網址http://www.chcg.gov.tw/)。
2.本府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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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余小姐04-753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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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一)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待遇薪資每月薪點280/38,948元計酬。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