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6-02-11~ 2026-02-24
  • 資格條件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畢業者。
    二、諳電腦操作Word、Excel及Power point操作能力。
    三、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四、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為佳。
    五、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依法停止任用。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5.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工作項目
    一、勞資休閒育樂活動暨勞工處紓壓活動。
    二、企(產)業工會業務、團體協約業務。
    三、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歇業事實認定暨爭議業務無違反審核。
    四、勞資會議輪派。
    五、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計畫。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
  • 甄選方式
    擇優通知面試。
  • 甄選日期及地點
    另行電話通知參加甄選人員
  • 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24日
    報名地點:本府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 報名方式
    親送或郵寄
    郵寄報名:請於115年2月24日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 報名應攜帶證件
    *(一)簡式履歷表(5份,每份含學經歷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2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張,請於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
    *(三)相關訓練、證照、工作證明影本 (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無則免附)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
    *(五)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
    ◎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
  • 應試應攜帶證件
    身分證正本、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 錄取方式
    1.總分須達80分以上,依總分排名錄取。
    2.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 錄取公佈
    1.錄取人員將公佈於彰化縣政府網站
    (網址http://www.chcg.gov.tw/)。
    2.本府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 聯絡人及電話
    余小姐04-7532527
  • 其他
    *(一)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一)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待遇薪資每月薪點280/38,948元計酬。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