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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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立和群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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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增置學務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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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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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和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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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5-10-23~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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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基本條件:
1、具行政業務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作業,善溝通協調。
2、具有服務熱忱,必要時能配合假日值班具危機事件處理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3、品行端正,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主動積極,無不良嗜好者,擁有交通工具尤佳。
(二)資格條件:
1.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依序甄選進用
(1)具有教育部學務(包括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且未涉有性侵害、性騷擾、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及經檢警查證遭起公訴等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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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2.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3.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4.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事項及學校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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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和美鎮美寮路一段390號(和群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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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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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時間地點:1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下午1時前攜帶身分證至本校學務處報到,依本校受理之報名順序為甄試順序,當日下午1時10分舉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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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及地點1.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2.日期及時間:1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上午11時(本校人事室)。 -
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1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上午11時(本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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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檢附下列書表資料及證件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歸還,影本請以A4大小影印並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報考人私章,證件正本不齊者不予受理,並請攜帶私章備用。
(一)報名表(附件1-1、1-2)及應試證(附件4),請以A4紙張自行下載單面列印,並粘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相片一式二張。
(二)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發還】,影本請黏貼於證件資料表(附件2);如係委託報名請填委託書(附件5)並附被委託人身分證。
(三)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正本驗畢發還】。
凡持用國外學歷報考者,必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報名時須繳驗(交)下列證件:
1. 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正本、影本、中譯本各乙份(譯本須經法院公證)。
2. 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書(單)正本、影本、中譯本各乙份(譯本須經法院公證)。
3. 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單)正本、影本各乙份。
4. 內政部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境紀錄、護照影本及駐外單位出具之正式公文(如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譯本)。
(四)退伍令或無兵役義務證明(男性)。
(五)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印本。(無者免附)
(六)切結書(附件3)
(七)其他證明文件: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等影印本/輔導、諮商、教育、醫療、法律、觀護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印本等。 -
應試應攜帶證件攜帶身分證、大學以上學歷、退伍令(無者免附)、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無者免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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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1.應徵人員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2.備取人員依總成績序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
3.錄取名單經本校通知報到並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
錄取公佈甄選完畢後,於1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下午7:00前,於本校網頁及彰化縣機關徵才網、約聘與錄取公告系統公告錄取名單。惟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錄取標準(80分)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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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簡章內容諮詢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7350071轉104 人事主任
工作內容諮詢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7350071轉130 學務主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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