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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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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永靖鄉永靖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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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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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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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永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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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5-09-12~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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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領有合格身心障礙人員手冊。
二、公私立國中畢業(含)以上或同等學歷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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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一、專長項目:協助行政業務、電腦文書、郵件收發、門禁管理及環境整理工作。
二、工作性質:
(一)校園門禁管理。
(二) 協助永靖國小家長會工作。
(三) 協助郵件收發。
(四) 協助校園、辦公室環境清潔,整理及綠美化 (花圃澆水、整理)。
(五) 處理校內影印、公文遞送工作。
(六) 協助各處室電腦文書處理。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例如校長或其他處室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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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本校(永靖國小)或依契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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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一、書面審查:個人履歷(含學歷5%),佔總成績5%。
二、口試:由本校組成甄選委員進行口試,佔總成績80%。
三、實地考試:由本校組成甄選委員進行操作測驗(含電腦及實地考試),佔總成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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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日期:民國1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時。
口試地點:本校良朋樓2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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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及地點一、時間: 自公布日起至民國114年09月17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止。
二、地點:本校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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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一、簡章自公布日起至民國114年9月17日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網址:http://www.yces.chc.edu.tw/)。
二、以現場報名為準,通訊報名概不受理。於繳交下列證件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後即完成報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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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一)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印本3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印本3份)。
(三)男性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證明(正本供驗,繳交影印本3份)。
(四)履歷表及自傳(正本3份,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二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一張,可附上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五)身心障礙合格證明文件(正本供驗,繳交影印本3份。)
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銷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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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如相關證照及證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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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一、依總分排名錄取,總分未達75分以上,不予錄取。
二、同分數時,以書面審查分數高者優先錄取,書面審查分數相同時,再由甄選委員另行評定。
三、除正額錄取名額外,得視考試成績,備取一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未報到或僱用期間離職者,依序遞補,經列入候用名冊人員,自榜示之日 起,三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試錄取資格。
四、錄取人員,不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棄權,遺缺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遞補人員於接獲校方通知2日內報到,不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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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一、錄取人員將於114年9月22日17:00前公布於本校。(網址http://www.yces.chc.edu.tw)。
二、錄取人員另以公文及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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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陳組長822181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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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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