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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彰化市平和國民小學
  • 職稱
    約用人員
  • 名額
    1名(得列備取人員數名,有效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日期 起 3 個月內)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5-09-11~ 2025-09-14
  • 資格條件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下列資格: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具國中以上程度畢業者。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 工作項目
    校園綠美化維護清理、校園事務修繕維護、文書影印、門禁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450號
  • 甄選方式
    資格審查50%及口試50%,總分高分者錄取,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 甄選日期及地點
    114年9月16日(星期二)13時40分報到,14時00分起於本校總務處進行甄試。
  • 報名時間及地點
    1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2時受理報名,檢具有關資料親自(或委託)至本校總務處報名(地址:彰化市中正路二段450號;聯絡電話:04-7222355分機12),逾時不予受理。
  • 報名方式
    檢具有關資料親自(或委託)至本校總務處報名
  • 報名應攜帶證件
    應繳表件:請將下列資料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報名時繳交證件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男性須另備退伍令)(無者免繳)。
    (三)身心障礙手冊。
    (四)專業證照(無者免繳)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五)切結書。
    (六)具結書。
    (七)委託書(本人報名則免附)。
    (八)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應試應攜帶證件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學歷證明等相關文件正本供查驗。
  • 錄取方式
    以總計各面委員評分計分,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總分相同,依口試項目配分最高者優先錄取;若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80分時,本校得從缺不予錄用並重新招考。
  • 錄取公佈
    錄取名單於114年9月16日17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公告。
  • 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施組長 或 王主任
    電話:04-7222355分機12
  • 其他
  • 相關網址
  • 相關附件
    1. 彰化縣彰化市平和國民小學114年度身心障礙約用人員第二次甄選簡章下載PDF檔案
    2. 彰化縣彰化市平和國民小學114年度身心障礙約用人員第二次甄選簡章 彰化縣彰化市平和國民小學114年度身心障礙約用人員第二次甄選簡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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