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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彰化市民生國民小學
  • 職稱
    身心障礙約用人員
  • 名額
    名額:約用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5-07-11~ 2025-07-31
  • 資格條件
    六、 報名資格:
    (一)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 國中學歷以上、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 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願配合
    校務工作者。
    (四) 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
    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 工作項目
    四、 工作內容:
    (一) 校園門禁及保全設定管理。
    (二) 校園環境整理及綠化美化工作。
    (三) 校園修繕整理工作。
    (四) 學校總務交辦行政等庶務性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民生國小(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338號)
  • 甄選方式
    十、 甄選方式:面試(依表達能力、整體態度、資格條件、工作經驗等項目評定,每人約10至15分鐘,以成績最高者錄取,分數需80分以上,方才錄取或備取。
    (一) 面試順序於面試當日,於現場公告,以報名先後順序。
    (二) 面試人員依序應試。
    (三) 現場連續三次叫號不到,以棄權論。
    (四) 當應試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本所需求,本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十一、 甄選說明:
    (一) 本次甄選作業,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二) 各次甄選未通過、未符合資格或無人報名,不足額時接續辦理後續甄選事宜,報名及甄選日期另行公告,如各次招考甄選已足額進用,則不再辦理後續甄選。
    (三) 評選結果須達最低錄取標準80分以上方得為錄取依據。
  • 甄選日期及地點
    八、 報名及甄選日期:

    甄試次數 報名時間 甄試時間
    第一次 114年7月25日(五)13:30~14:00 114年7月25日(五)14:30起
    第二次 114年7月28日(一)8:00~8:30 114年7月28日(一)9:00起
    第三次 114年7月29日(二)8:00~8:30 114年7月29日(二)9:00起
    第四次 114年7月30日(三)8:00~8:30 114年7月30日(三)9:00起
    第五次 114年7月31日(四)8:00~8:30 114年7月31日(四)9:00起
  • 報名時間及地點
    甄選說明:
    (一) 本次甄選作業,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二) 各次甄選未通過、未符合資格或無人報名,不足額時接續辦理後續甄選事宜,報名及甄選日期另行公告,如各次招考甄選已足額進用,則不再辦理後續甄選。

    (三) 評選結果須達最低錄取標準80分以上方得為錄取依據。


    報名地點:彰化縣彰化市民生國小總務處(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338號)。

    電話: 04-7224122#14

    甄試地點:本校仁愛樓二樓第二會議室。
  • 報名方式
    九、 應繳表件:請將下列資料以 A4 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報名時繳交證件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一) 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 國民身分證(男性須另備退伍令)(無者免繳)。
    (三) 身心障礙手冊。
    (四) 專業證照(無者免繳)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五)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六) 切結書。
    (七) 具結書。
    (八) 委託書(本人報名則免附)。
    (九)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十二、 報名地點:彰化縣彰化市民生國小總務處(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338號)。
    電話: 04-7224122#14

  • 報名應攜帶證件
    九、 應繳表件:請將下列資料以 A4 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報名時繳交證件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一) 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 國民身分證(男性須另備退伍令)(無者免繳)。
    (三) 身心障礙手冊。
    (四) 專業證照(無者免繳)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五)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六) 切結書。
    (七) 具結書。
    (八) 委託書(本人報名則免附)。
    (九)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應試應攜帶證件
    九、 應繳表件:請將下列資料以 A4 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報名時繳交證件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一) 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 國民身分證(男性須另備退伍令)(無者免繳)。
    (三) 身心障礙手冊。
    (四) 專業證照(無者免繳)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五)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六) 切結書。
    (七) 具結書。
    (八) 委託書(本人報名則免附)。
    (九)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十、 甄選方式:面試(依表達能力、整體態度、資格條件、工作經驗等項目評定,每人約10至15分鐘,以成績最高者錄取,分數需80分以上,方才錄取或備取。
    (一) 面試順序於面試當日,於現場公告,以報名先後順序。
    (二) 面試人員依序應試。
    (三) 現場連續三次叫號不到,以棄權論。
    (四) 當應試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本所需求,本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 錄取方式
    十一、 甄選說明:

    (一) 本次甄選作業,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二) 各次甄選未通過、未符合資格或無人報名,不足額時接續辦理後續甄選事宜,報名及甄選日期另行公告,如各次招考甄選已足額進用,則不再辦理後續甄選。
    (三) 評選結果須達最低錄取標準80分以上方得為錄取依據。
  • 錄取公佈
    十四、 甄選榜示:錄取人員名單將於甄試當日公告於本校、彰化縣機關徵才、約聘與錄取公告系統網站及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不另行書面通知。請依公告自行辦理報到,並保持手機暢通以利聯繫,逾時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十五、 錄取人員應於報到7日內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註明無犯罪紀錄)、公立或健保醫院體檢合格證明(須含X光胸腔透視檢查),報到後並應依規定簽訂契約,僱用期間應遵守機關工作指派,如因工作不力、違背機關規定或違反契約等情事者,應即解雇。
  • 聯絡人及電話
    彰化縣彰化市民生國小總務處(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338號)。
    電話: 04-7224122#14
  • 其他
    三、 雇用期間:
    (一) 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每日工作8小時(得得視學校需求調整上下班時間)。工作表現優良,經學校考核通過,次年度如有補助經費得予繼續僱用。
    (二) 試用期1個月,自開始上班日起30日,如經校方評估該員不適任,本校得無條件解除僱用。
    (三) 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經費來源消失時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校主動通知,應即無條件解除僱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 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需事先於一個月前通知本校。


    五、 薪資標準及工作時間:
    (一) 薪資標準:依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身心障礙約用人員薪資規定(目前每月新台幣31,449元),勞退基金及勞、健保自付額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
    (二) 工作時間:配合正職行政人員上班日,每日工作8小時(得視需求調整上下班時間),相關權益依僱用契約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 報名地點:彰化縣彰化市民生國小總務處(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338號)。
    電話: 04-7224122#14

    十三、 甄試地點:本校仁愛樓二樓第二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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