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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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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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臨時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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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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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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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5-07-11~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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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不得有年齡及兵役之限制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畢業者。
(二)諳電腦操作Word、Excel及Power point操作能力。
(三)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四) 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五)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依法停止任用。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5.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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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辦理本縣外國人聘僱管理訪視及查核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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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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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擇優通知面試,並於面試現場先進行第一階段電腦中文輸入測試,每分鐘需達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電腦中文輸入測試通過者,才可進行第二階段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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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甄選日期: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及時間。
甄選地點:彰化縣政府勞工處A-1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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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及地點114年7月11日至7月25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
(郵寄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或逾時報名者皆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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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掛號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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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一)簡式履歷表(5份,每份含學經歷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2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張,請於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
*(四)證照(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無則免附)
*(五)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
*(六)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本5份)
◎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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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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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正取人員1名
備取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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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1.錄取人員將公佈於彰化縣政府網站
(網址http://www.chcg.gov.tw/)。
2.本府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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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黃小姐 (04)753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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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
待遇薪資:39,087元/月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