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衛生局
  • 職稱
    約聘人員(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 名額
    正取10名(備取10名)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5-07-08~ 2025-07-15
  •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2.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3.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二) 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 工作項目
    辦理社區精神病人或自殺個案關懷訪視之相關業務、依據個案需求提供相關資源連結(衛政、社政、勞政、教育等資源)及轉介、輔助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162號)或經本局調派支援之地點。
  • 甄選方式
    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 報名時間及地點
    即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 報名方式
    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162號)、註明甄選「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關懷訪視服務業務之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約聘人員。
  • 報名應攜帶證件
    檢附履歷表、自傳、畢業證書、專技證書及相關經驗證明等文件影本,1式4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 應試應攜帶證件
    國民身分證。
  • 錄取方式
    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0名、備取10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 錄取公佈
    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 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4)7060370分機734。
  • 其他
    1.本計畫依據「114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以約聘6等2階296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2,742元整;具資格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及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者,則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5,052元整。另享有風險工作費每人每月新臺幣700元整及年終獎金,聘僱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
    2.諳電腦操作,具Excel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3.年資:曾任於其他縣市社安網計畫同職缺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按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經簽准後認定起支薪點,惟以提至本職稱所定最高薪點為限。
    4.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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