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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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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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臨時約僱人員(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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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行政人力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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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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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5-07-03~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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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中華民國國民,操守端正、積極主動、勇於任事。
二、學經歷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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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一、協助以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絡縣內學校、中央輔導團隊或專業講師、委員等,協調(安排)各項會議、研習、公開發表活動之時間地點與出席人員。
二、協助稽催、收集、彙整各校辦理成果、KPI指標達成情形等資料,填寫定期報表,並整理相關數據及照片。
三、參加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定期舉行之「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工作會議,並負責追蹤會議決議及列管事項之辦理情形,於下一次會議中進行業務報告。
四、協助計畫經費支用之經費核銷文件編製、持會、帳目紀錄,催收廠商發票及講師領據等付款憑證、整理「各校概算表、收支結算表、領據、賸餘款繳回證明」等文件。
五、其他與行政程序相關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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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市中正路二段530號 (辦公地點位於彰安國中,但須外派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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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進行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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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請務必提供可以聯繫得上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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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及地點請掛號寄送履歷資料,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寄送地址:彰化市中正路二段530號 縣網中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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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報名應附文件(紙本):
一、履歷表1份 (格式請至以下網址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XIb-R3zLgVnidNkMF79CWg84dkQOtRGN/view?usp=sharing)
二、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三、行政工作相關能力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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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非現場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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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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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口試平均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備取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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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彰化縣政府網站公佈並以電話通知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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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 蔡承佑技佐 (04-7237185、u912544@email.ch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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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
(二)待遇:月薪31,993元。
(三)續聘條件:一年一聘,工作表現良好、考績列甲等,且業務單位申請115年相關用人費用獲教育部核定補助,則辦理續聘1年。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