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衛生局
  • 職稱
    約聘社會工作員(心衛社工)
  • 名額
    正取2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5-06-25~ 2025-07-09
  • 資格條件
    一、符合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或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且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二、符合上開資格條件,未具工作經驗者。
    三、諳電腦操作,具Excel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四、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 工作項目
    一、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服務業務。
    二、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相關業務綜整。
  • 工作地址
    彰化縣衛生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或經本局調派支援之地點。
  • 甄選方式
    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 報名時間及地點
    即日起至114年7月9日截止(郵戳為憑)。
  • 報名方式
    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收(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服務之約聘社會工作員」。
  • 報名應攜帶證件
    資料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退件與通知。
    待備文件如下,可使用影印本,請1式4份、以A4格式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履歷表及自傳。
    二、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畢業證書。
    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報考社工師資格之證明文件。
    四、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之證明文件(如離職、在職證明等)。
    五、其他社安網計畫相關證明文件,如:在職/離職/服務證明。
  • 應試應攜帶證件
    國民身分證。
  • 錄取方式
    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2名、備取2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 錄取公佈
    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 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莊小姐,聯絡電話:04-7060370分機717。
  • 其他
    一、聘用期間:本職缺採一年一聘,表現優異者優先續聘。
    二、待遇:
    (一)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薪點折合率為148元,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以約聘六等3階312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6,176元整;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則以約聘六等4階328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8,544元整。另享有風險工作費每人每月新臺幣3,000元整及年終獎金。
    (二)未具工作經驗者,薪點折合率144.4元先予聘用,暫以約聘六等2階296薪點,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2,742元(具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工師證書者暫以約聘六等3階312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45,052元),任用滿1年後再循上述心衛社工支薪標準辦理。
    三、福利資源:定期辦理外督及專業訓練。該職缺休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並依據休假日數享有相對應國旅卡刷卡額度,外出訪視備有公務車。
    四、年資:曾任於其他縣市社安網計畫同職缺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按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經簽准後認定起支薪點,惟以提至本職稱所定最高薪點為限。
    五、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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