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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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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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臨時約僱人員(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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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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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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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5-06-17~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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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一、具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以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社會工作、心理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備社工師考試資格者為限。
(二)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照。
(三)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二、體能狀況須能配合外勤,並自備交通工具。
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五)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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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辦理彰化縣114年度家庭暴力相對人多元處遇服務方案 (含家庭訪視追蹤、辦理外督課程、諮商轉介、協助行政業務及其他相關交辦事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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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彰化市華山路37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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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
由本府組成甄選委員會進行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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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
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地點暫定彰化市華山路37號4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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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及地點
即日起至民國114年7月15日中午12點截止〈請於時限內將報名資料送達本處保護服務科〉,民國114年7月18日前電話通知書面初審結果及考試時間。
本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彰化市華山路37號4樓)服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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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親自報名或郵寄報名,若以郵寄報名請用掛號寄至彰化市華山路37號4樓社會處保護服務科謝小姐收【請註明:彰化縣114年度家庭暴力相對人多元處遇服務方案-臨時約僱人員(社工員)】,並繳交下列報名應檢附資料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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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
一、簡式履歷表(5份,請於人事處首頁>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約聘/約僱/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印本5份)。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印本5份)。
四、汽、機車駕照影本(正本供驗,繳交影印本5份)。
五、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正本供驗,繳交影印本5份)。上述資料請自行整理編排成5份,如未依規定造成資料遺失,本處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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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
國民身分證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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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
一、依總分排名錄取,同分數時,以面試之工作經驗分數高者優先錄取;若面試分數未達80分者,將不予錄取。
二、本次擬甄選正取人員1名,視甄選成績增列備取人員最多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三、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府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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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
一、錄取人員將於考試完畢後公布於彰化縣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chcg.gov.tw)。
二、錄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
三、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四、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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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
本府聯絡人:保護服務科謝小姐
聯絡電話:04-7263110*315(保護服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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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社工員-僱用期間及待遇:每月固定薪資新臺幣3萬9,898元(含風險加給1,000元及勞健保及勞保退休金自負額),另年終獎金1.5個月(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
二、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