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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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福興鄉管嶼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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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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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人;備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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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福興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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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5-04-01~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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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相關軟體操作。
3.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4.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錄取後無條件解僱:
(1)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5)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6)曾犯性侵害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案件。
(7)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有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 -
工作項目管嶼國小及永豐國小二校之文書管理、出納及事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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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福興鄉管嶼國小(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三段100號)
彰化縣福興鄉永豐國小(彰化縣福興鄉番社村80號) -
甄選方式1.基本資料審查。
2.面試(每人約10分鐘至15分鐘),面試順序以報名先後順序為之,於當日現場公告。
3.當應試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4.面試合格者,陳請校長核定正取及備取,成績未滿75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甄選日期及地點甄選日期:1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時
地點:管嶼國小總務處 -
報名時間及地點(1)114年4月10日上午(星期四)9時50分止
(2)報名應檢附之證件資料影本,可採現場報名或掛號郵寄至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三段100號管嶼國小總務處(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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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檢附下列資料影本,現場報名或以掛號郵寄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3段100號管嶼國小總務處(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報名表(填妥相關資訊並貼上最近3個月2吋脫帽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3)退伍令(無者免繳)。
(4)專業證照(無者免繳)或專長證明文件。
(5)最高學歷證件。
(6)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無者免繳)。
以上資料正本,請於甄選日期攜至本校查驗,並影印影本(恕不退件),如發現偽造、變造者,取消錄取資格。如已派職者,即予解僱。 -
報名應攜帶證件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
3.退伍令(無者免繳)。
4.最高學歷證件。
5.專業證照(無者免繳)或專長證明文件。
6.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無者免繳)。
以上資料正本,請於報名日期攜至本校查驗,影本恕不退件,如發現偽造、變造者,取消錄取資格。如已派職者,即予解聘。 -
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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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面試合格者,陳請校長核定正取及備取,成績未滿75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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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1.錄取名單於1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6時前公布於
管嶼國小網站:http://www.gyes.chc.edu.tw/
彰化縣教師介聘天地網站:https://volunteer.chc.edu.tw/boe/
彰化縣政府徵才公告網站:https://person.chcg.gov.tw/latestevent/index?Parser=9,4,17
2.正取人員請於1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時前,攜帶身分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及體檢報告(體檢項目請錄取人員先洽管嶼國小人事室)至管嶼國小總務處辦理簽約,逾時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管嶼國小總務處施主任
電話:04-77029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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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則:
1.甄選之約僱人員係代理幹事請假期間(預定請假期間至114年9月16日)之職務,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4年9月16日止(幹事提前銷假上班即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2.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3.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
4.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於管嶼國小網站隨時公告補充之。 -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