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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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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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臨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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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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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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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4-11-18~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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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1.高中職以上學歷。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品行端正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須具備汽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
工作項目1.協助青年公共參與活動、報表資料彙整、公務車管理及載運事宜等相關工作。
2.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
彰化市健興路1號 (彰化縣立體育場) -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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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甄選日期:面試日期另行電話通知。
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
彰化市健興路1號 (彰化縣立體育場) -
報名時間及地點113/11/18至113/11/25 (以郵戳為憑)
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
彰化市健興路1號 (彰化縣立體育場) -
報名方式請意者於報名截止前,以親送或掛號郵寄方式,將應徵者個人資料 (含履歷表及自傳,「履歷表表格」請至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網頁/職涯發展專區/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臨時人員徵才公告下載)、學歷證件影本,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彰化縣立體育場) 青年發展處」並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臨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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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一)簡式履歷表1份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證照、工作證明(無則免附)
(四)汽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
應試應攜帶證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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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備取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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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1.錄取結果將公告於彰化縣政府官網,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2.資格不符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履歷資料。 -
聯絡人及電話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綜合規劃科楊先生04-712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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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錄取人員僱用後,其權利及義務依契約規定辦理。
(二)備取人員自榜示之日起,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試錄取資格。
(三)僱用期間及待遇: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待遇薪資每月新臺幣2萬7,470元,工作時間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所訂工作日為基準。。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請勿應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