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 職稱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4-11-15~ 2024-11-21
  •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符合專技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者。

    二、體能狀況須能配合外勤、緊急及夜間勤務並自備交通工具。

    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

    (四)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工作項目

    一、辦理身心障礙福利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 甄選方式

    由本府組成甄選委員會以口試進行甄試。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民國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點00分開始(若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二、地點:本府第二行政大樓(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會議室(若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 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5點截止。

    二、地點:本府第二行政大樓1樓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 報名方式

    親自、委託或郵寄報名,若以郵寄報名請用掛號將報名資料寄至彰化市中興路100號1樓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請註明: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約聘人員甄試),並繳交下列應檢附資料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資料不齊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相關資料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

  • 報名應攜帶證件

    一、簡式履歷表(五份,請於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件(影本五份)

    三、身分證及汽機車駕照(影本五份)

    四、相關證照(影本五份)

    上述資料請自行整理編排成五份,如未依規定造成資料遺失,本處蓋不負責。

  • 應試應攜帶證件

    國民身分證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 錄取方式

    正取1名,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 錄取公佈

    一、錄取人員將於面試完畢後公布於彰化縣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chcg.gov.tw)。 
    二、錄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
    三、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 

    四、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聯絡人及電話

    一、聯絡人:身心障礙福利科 李青璇社工師

    二、聯絡電話:04-7532363

  • 其他

    一、僱用期間及待遇:自實際報到日期至113年度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約聘人員每人每月新臺幣3萬7,800元計酬,另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按工作月數比例計算)。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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