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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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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政府地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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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測量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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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0名(備取 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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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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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4-11-13~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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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品行端正、無不良習性與嗜好、視力兩眼均在一點零(含矯正)以上,不致影響工作者。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學歷鑑定及格,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測量、空間資訊、土木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具丙級(含)以上測量技術士檢定及格者。
(三)持有政府機關認可之學校或機構,測量學科或空間資訊學科達三學分或五十四小時以上之證明者。
(四)經政府舉辦、認可之地籍測量專業訓練達四個月以上結業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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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協助辦理地籍測量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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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政府及各地政事務所,以實際分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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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一、初試:筆試(總分比例50%):考試科目:1.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測量學及測量實務含計算題3.地政通識(含品德教育、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公務員服務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考題型式:1.單選題 50 題,每題 2 分。2.第 41~50 題計分採倒扣,答錯每題倒扣0.3分;未答則不給分,亦不扣分。注意事項:依初試成績高低順序,取前30名進入複試,惟成績未達70分者不得進入複試;如有與第30名成績相同者,亦得參加複試。經複查後成績可達原30名以內者,亦得於複查後參加複試。
二、複試:(一)術科考試(總分比例40%):經緯儀定心、定平操作及水平角(一測回)觀測計算。(二)口試(總分比例10%):由主辦機關組成口試委員小組評分。(口試時間為5分鐘,4分鐘提醒響鈴1短音、5分鐘1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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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地點113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 9:00 至 10:00 於彰化縣立彰泰國民中學(彰化縣彰化市自強路3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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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3年11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點:彰化縣政府地政處 地址:500201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113年彰化縣政府測量助理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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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一、一律採通信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請於 113 年 11 月 21日(含)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含相關證件影本),始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資料經審查後,如有短缺、不符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報考人應於 113 年 12 月 5 日(含)前(郵戳為憑)補正,逾期未補正者,為不符報考資格。
二、本甄試應考不另製發准考證,以國民身分證正本為應試必備證件。
三、本府將以電子郵件(信箱:land@email.chcg.gov.tw)於 113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前通知報考人資格審查結果與應考號碼,倘 113 年 12 月 13 日仍未接獲通知者,請儘速與主辦機關聯絡(洽詢電話:04-7531577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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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攜帶證件一、一律採通信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請於 113 年 11 月 21日(含)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含相關證件影本),始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資料經審查後,如有短缺、不符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報考人應於 113 年 12 月 5 日(含)前(郵戳為憑)補正,逾期未補正者,為不符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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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初試及複試皆請出示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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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1.依甄試總成績(筆試+術科+口試考試成績)排序,正取10名、備取3名。如甄試總成績相同時,依筆試成績高低決定排名次序;若筆試成績仍相同時,再依術科成績高低決定排名次序,倘術試成績仍相同時,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排名次序,惟總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
2.公開抽籤原則上由應考人本人自行為之,如因故無法自行抽籤, 由主辦機關逕為抽籤,應考人不得異議。
3.公開抽籤過程將全程錄影,以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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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佈甄試總成績預訂於113年12月28日(星期六)16:30(得視實際作業情形調整)公布於試務中心,並公布於彰化縣政府地政處網站( https://land.chcg.gov.tw/),不另寄送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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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4-753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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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13年彰化縣政府測量助理甄試簡章及筆試題庫請下載參閱,請至下列網址下載:https://land.chcg.gov.tw/07other/other01_list.aspx?topsn=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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