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機關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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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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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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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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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聘少年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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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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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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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6-09-23~ 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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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具備資格及支薪標準: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社會工作、心理、教育、家庭教育或其他相關專業者。
(二)支薪標準:6等1階(280薪點)起薪。
二、資格條件
(一) 具備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
(二) 具社工師、心理師證照及兒少實務工作經驗尤佳。
(三) 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微型電動二輪車免駕駛執照)。
(四)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工作項目一、工作項目
(一)辦理彰化縣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少年輔導工作。
(二)執行社會安全網及毒品防制基金計畫等相關工作。
(三)辦理個案輔導、團體方案、預防犯罪宣導、陪同開庭及偵訊等工作。
(四)辦理少輔會行政庶務及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
(五)辦理假日活動及夜間值機執勤工作。
二、工作待遇
(一)依照彰化縣警察局聘僱用計畫表,薪點折合率每點以新臺幣(以下同)144.4元整計算,支薪標準280薪點為月酬4萬0,432元整,另有執行風險工作費700元(每月從事實務工作為準)。
(二)本次正取缺額1名約聘少年輔導員,115年起薪為280薪點,計畫經費薪資最高至376薪點。
三、工作期間:115年11月起至12月31日止(依實際到職日為準)。 -
工作地址工作地址:彰化縣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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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一、報名方式
檢具下列資料1式5份,以A4格式每份皆以迴紋針整理(不須用釘書機裝訂):
(一) 應徵少年輔導員履歷表(請至彰化縣警察局網站-少年警察隊下載),請於自傳撰寫兒少服務相關工作或實習經歷。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成績單(修習課程請以螢光筆標)。
(五) 代查詢刑事案件紀錄同意書。
(六) 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無則免附)。
(七) 機車或汽車駕照正反面影本(微型電動二輪車免附)。
二、各階段報名時間如下:
(一) 第一階段:上述資料請於115年10月5日前送達(寄件以郵戳為憑)。
(二) 第二階段:如無符合資格之報名者,則延長收件至115年10月19日送達(寄件以郵戳為憑)。
(三) 第三階段:如無符合資格之報名者,則延長收件至有符合資格報名超過1人。
三、上述資料承辦人:彰化縣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黃少輔員(地址: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號,電話04-751-6243),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少年輔導員」,逾期送達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遴選方式
(一)書面審核:以報名時所繳交書面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以電話、通訊軟體、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甄選。
(二)打字測驗(電腦作答)
1、 網址https://typing.tw/app/?action=setting,成績達「實用級」即可(報名者可先上網練習),測驗時間10分鐘。
2、 依模擬案例撰寫少年輔導工作評估、處遇內容,及個案服務計畫等,測驗時間40分鐘。
(三)口試內容:書面資料及口試談吐、儀態、工作資歷及實務服務經驗等。
五、錄取進用
(一)正取約聘少年輔導員1名,備取候用最多2名;另候補人員亦列入候用人員,候補期間少輔會如有出缺,將依備取順序通知遞補。
(二)經列入候用名冊人員,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喪失錄取資格。
(三)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到職日(以電話及或文件通知本人)準時報到上班(男性需攜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若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除不可抗力因素,視同自動放棄,由候用人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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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本職缺為配合彰化縣警察局聘(僱)用計畫,如補助計畫結束或經費來源不足時,應即無條件解除聘(僱)用,須俟經費確定後始可使用。
2、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114年4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00000011號函規定,薪點折合率調整為144.4元。
3、各學類畢業科系請參照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8日衛授家字第1150660512號函修正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相關科系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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