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機關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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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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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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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綜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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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里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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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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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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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6-06-03~ 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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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國籍法第20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者。(規定內容請至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https://law.moj.gov.tw/)。
三、報名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檢附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專業證照(如無免附),以上資料均以掃描方式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
工作項目一、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並依錄取人員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二、支援人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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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一、連絡電話:04-7560620#153,林小姐。
二、本次甄選係補實之職缺,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三、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由本所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
四、現職人員經本所錄用,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