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機關徵才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文化局
  •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
  • 職系
    建築工程
  • 職稱
    股長
  • 名額
    1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6-05-28~ 2026-06-03
  •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地方特考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合於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對於建築工程文化修復相關等業務具有專長或興趣,並能配合假日加班者。
    二、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一、綜理、督導與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規劃設計、修復工程及監造計畫等相關業務。
    二、襄助科長綜理科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文化局(彰化縣彰化市)
  •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應徵注意事項: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如無免附)等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徵才資訊>縣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聯絡電話:(04)7250057轉1833人事室胡小姐。
    ★備註:
    1.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2.報名截止日期:同上網公告日時間。
    3.錄用人員由本局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請勿報名。
    4.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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