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機關徵才公告
-
機關名稱彰化縣政府
-
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系社勞行政
-
職稱科員
-
名額1
-
工作地點彰化市
-
上網期間2026-03-16~ 2026-03-23
-
資格條件1.經公務⼈員⾼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及格,具社勞⾏政職系任⽤資格之現職公務⼈員。
2.具⼤學以上學歷。
-
工作項目1.青年職場體驗暨企業參訪計畫。
2.青年行動提案競賽活動計畫。
3.職涯發展科綜合業務及預算編列、控管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彰化市健興路1號(本府青年發展處)
-
聯絡方式1.應徵前請務必⾄⼈事服務網(eCPA)/應⽤系統/公務⼈員個⼈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請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請將個⼈⼤頭照掃描為PDF檔案上傳,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試或業務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員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5個⽉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應徵⼈員如欲詢問⼯作內容,請洽青年發展處聯絡⼈:張科⻑,(04)7121530分機10
6.本案係預估缺,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陳⼩姐(04)7531475。
★備註:
應徵⼈員須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限制轉調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