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機關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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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埔鹽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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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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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綜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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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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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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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埔鹽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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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6-02-23~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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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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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一、社區業務二、管理永樂福利園區三、辦理糯米節活動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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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9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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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備註:
(一)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截止日期:115年3月6日止。
(三)聯絡電話:(04)8652301*240。
(四) 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