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機關徵才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文化局
  •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系
    文教行政
  • 職稱
    輔導員
  • 名額
    1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5-11-28~ 2025-12-08
  •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地方特考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合於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對文化資產相關業務及活動有專長或興趣,具有相關執行經驗並能配合出差及假日加班者尤佳。
    二、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等有形文化資產修復及再利用、調查研究等相關業務。
    2.責任轄區內之有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及管理等業務。
    3.促參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彰化縣文化局(彰化縣彰化市)
  •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應徵注意事項: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如無免附)等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 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 > 徵才資訊 > 縣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聯絡電話:(04)7250057轉1833人事室胡小姐。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報名截止日期:同上網公告日時間。
    六、錄用人員由本局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七、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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