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機關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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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立鹿鳴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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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師(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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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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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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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正取1名 備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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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鹿港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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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5-11-27~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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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1.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在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師(三)級護理師(不含以機要任用之人員)。
2.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
3.以師(三)級辦理之年終考績最近三年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且未涉有性侵害、性騷擾、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及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等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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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1.辦理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推展學校衛生、環境衛生督導、健康促進學校工作。
2.師生簡易健康檢查、營養衛生教育、心理衛生教育、傷病處理、學生團體保險及支援學務處業務等。
3.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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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鹿港鎮頂草路三段16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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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 現職派令、(2)現職銓敘審定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 (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應徵者請詳實登載履歷資料,若有遺漏及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更正;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如就學經歷初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校職務出缺單位視用人需求擇優辦理。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徵才資訊/縣府徵才/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校學務處謝主任,(04)7713846分機230。
6.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人事室楊主任(04)7713846分機215。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特考特用及限制轉調等情事;經錄用人員將由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