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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鹿港戶政事務所
  •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系
    綜合行政
  • 職稱
    戶籍員
  • 名額
    1
  • 工作地點
    鹿港鎮
  • 上網期間
    2025-07-04~ 2025-07-10
  • 資格條件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 工作項目
    1.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鹿港戶政事務所(含秀水、福興辦公室)
  • 聯絡方式
    1. 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 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請將個人大頭照掃描為PDF檔案上傳,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如無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4. 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視應徵人員之多寡或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5.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首頁 > 徵才資訊 > 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6.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聯絡人:陳小姐,(04)7773744分機16。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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