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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文化局
  •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系
    文教行政
  • 職稱
    科長
  • 名額
    1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2025-05-21~ 2025-06-02
  •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合於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具有相關藝文活動、執行經驗者尤佳,主動積極、思維縝密且具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假日出勤者。
    二、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綜理視覺表演科行政業務及執行年度工作計畫。
    二、視覺與藝術欣賞活動之安排、策畫、宣傳。
    三、出席或主持業務有關會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文化局(彰化縣彰化市)
  •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應徵注意事項: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內終身學習紀錄(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及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等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應徵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參加測試面談(含筆試),並由本局組成之甄選委員會進行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測試面談(含筆試)評分項目如下:
    (1)儀表言辭---以最高3分評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聲調、語言、表達能力等)
    (2)實務經驗----以最高3分評分(包括工作經歷、訓練及反應能力等)
    (3)才識(筆試-文書寫作,例如:公文書寫、計畫或新聞稿撰寫能力等)最高9分
    (a)有效傳達3分
    (b)文筆流暢3分
    (c)創意吸睛3分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 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羿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 > 徵才資訊 > 縣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聯絡電話:(04)7250057轉1833人事室胡小姐。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報名截止日期:同上網公告日時間。
    六、錄用人員由本局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七、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羿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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