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機關徵才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埔鹽鄉公所
  •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系
    經建行政
  • 職稱
    課長
  • 名額
    1
  • 工作地點
    埔鹽鄉
  • 上網期間
    2025-04-14~ 2025-04-22
  •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一、主管建設課工商管理、土木工程、建築工程、都市計畫、路燈管理及水利工程等業務。二、文稿審核。三、出席業務有關會議。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92號
  •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備註:
    (一)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截止日期:114年4月22日止。
    (三)聯絡電話:(04)8652301*240。
    (四)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
    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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