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機關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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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彰化縣立萬興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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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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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綜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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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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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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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二林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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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期間2025-04-02~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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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未具雙重、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並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四)熟悉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及作業,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具校務行政經驗者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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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一)公文之收發、歸檔、檔案點收、立案編目、案件著錄。
(二)每月申報公文電子交換暨線上簽核統計表
(三)依收支傳票辦理各項款項收支。
(四)扣繳所得稅及公保、勞保、健保、退撫等繳費事宜。
(五)學生註冊收費、退費事宜、零用金管理及支付、二代健保扣繳申報。
(六)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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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彰化縣立萬興國民中學(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六段6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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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應徵注意事項: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無者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4.截止日期:同報名期限。
5.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4)8682978轉151邱主任;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聯絡人(04)8682978轉131黃主任。
6.如有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客服專線(02)23979108。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