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通知]徵才公告內容不得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機關徵才公告

  • 機關名稱
    彰化縣立成功高級中學
  •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系
    綜合行政
  • 職稱
    幹事
  • 名額
    1
  • 工作地點
    溪湖鎮
  • 上網期間
    2025-10-07~ 2025-10-13
  •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具大學以上學歷。
    3.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4.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需配合本校職期輪調。
  • 工作地址
    彰化縣溪湖鎮福德路310號(彰化縣立成功高級中學)
  • 聯絡方式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 現職派令、(2)現職銓敘審定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 (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應徵者請詳實登載履歷資料,若有遺漏及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更正;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如就學經歷初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校視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徵才資訊/縣府徵才/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校教務處陳主任,(04)8828588分機218。
    6.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人事室 (04)8828588分機816、815。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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